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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建房纠纷引出土地使用证问题 房主不知旧证作废

发表于2013-03-29

近日,昌平区水南路水屯村的两户村民盖房时发生纠纷。相关部门协调时,其中一户村民被告知他的土地使用证早已作废,而新证上的宅基地面积也缩水了,让这位并不知情的村民一时摸不着头脑。

村民付先生说,年初他决定盖几间新房。手中的土地使用证显示,他家宅基地长为11.4米。旧房拆除不久,邻居也开始盖房,但并没有留出散水,而是紧贴着他家的散水边缘,“侵犯了我家的宅基地范围。”两家矛盾随之升级。

相关部门协调时,付先生得知,他所持的土地使用证早已作废,宅基地面积应以村委会档案室内的新证内容为准,并且该证的签名处有他的名字。付先生说,他从来没见过新证,更不可能签字。从村委会出示的新证上看,付先生家宅基地东西长度缩水为10.30米,总面积也缩水了约20平米。

该村村主任称,新证是在1993年办的,由原村主任负责,对于付先生家宅基地面积变小他并不知情。城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,付先生如果对该证存有疑义,可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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